据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居民收支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绝对额比全国高元,比全省高元,位居全省第一。
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元,同比增长4.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41.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6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元,同比增长9.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51.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元,同比增长5.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5.4%,拉动可支配收入上涨0.3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元,同比增长7.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2.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
编辑丨谢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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