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示范食品小作坊”公示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年全市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和标准,经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培育、遴选审核,现确定14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为“嘉峪关市示范食品小作坊”,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发现有影响认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不存在影响认定的问题,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认定。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示范食品小作坊”一览表(14户),详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年11月17日至年11月23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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