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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符1号短篇小说嘉峪关作家协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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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符1号

作者

宋海霞

市面儿上流行一种狗食玩具,形状像根细细的骨头,捏到手里有些僵硬,但也可以随意弯曲,实际上是软的;颜色有骨头原色的,也有桔色的,一种是很本真的骨感,一种是很热烈的质感,狗狗们叼到嘴里,有的随意把玩得心应手,有的摇头摆尾跟头把式,有的当作一种享受慢慢啃磨,也有的只是咬到嘴里含一含就摞到一边不屑一顾了。

听说这种狗食玩具不仅能让成长中的小狗用来磨牙,还可以使幼狗通过咀嚼起到刷牙漱口的作用,狗狗咬着咬着,时间久了就啃磨光了。于是,小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儿子天一。天一是个小学生,学习用功,成绩尚好,只是从小就酷爱小动物,看到猫儿、狗儿的就挪不动步儿,曾经哭闹过很多回了,想要一只小狗。因为家里人强烈反对,每次只是看看,从来也没有萌生过收养的念头。但是鬼使神差的,有天周末,小敏一时兴起,让天一陪着逛街,路过一个市场,迎路被一排卖小猫、小狗的筐子拦住了,于是她们饶有兴趣地看起来,天一热切地伸手到筐里去摸一个个小动物,看到最后一个筐的时候,一只黄绒绒的小狗同时吸引了小敏和天一,小敏伸出手去将小黄毛抱了出来。不是因为黄毛长得特别或者分外可爱,吸引她们的只是一双黑豆一样的眼睛,很忧愁却又无关紧要地看着人们,懒懒地睡卧在筐子中央,像一个生动的小狗画片贴在筐底,失却了真实的意义,却又无比真实,虚幻的是它的样子,而真实的却是那样一种打动人心的眼神。儿子开始肯求了:“妈妈,买下它吧”,并紧接着问卖狗的老农妇:“奶奶,多少钱?”,听说一百块钱,天一急切地说:“好,就一百块”。周围的人也都围过来看,都说这个小狗真心疼,也不知道是狗的眼神打动了小敏,还是儿子的肯求声让她心软,抑或是众人的议论让她陶醉,总之,小敏鬼使神差地将小狗交给儿子抱着,拿过包掏出一百块钱塞到了老农妇手里,随着儿子的欢呼声兴高采烈地走回家去了。

回到家,看到凭空多出来一个小狗,家里像炸开锅了一样,公公、婆婆、七大姑、八大姨无一不反对,公公甚至威胁要从窗户中将小狗扔出去,为此,老公也有一个星期不和小敏说话,还扬言狗不送走就不再回家。但小敏骨子里的倔强像坚韧的草疯长,越是大家反对的就越要坚持,她默不作声。他们就开始说服小天一,要让他同意将小狗送给别人去收养,或者原本再送回卖狗处。天一开始坚决不同意,被说急了,后来就一个劲看小敏并大哭不止,最后看小敏不吭声,以为小敏也同意,就边哭边点头勉强同意。这时,小敏发话了:“天一,你若同意将小狗送走,这辈子就别再跟我提起养狗狗这样的要求,你能答应,现在就送走。”天一马上像找到救星一样大哭起来喊着:“我不送,我不送”。就这样,小狗跟着小敏她们回到了自己家,而且有了自己的名字贝迪。

贝迪的到来,就是一个不速之客,迅速地打乱了小敏家的平静,带回去的第一天晚上,一家人干脆就没睡,小狗贝迪因为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不适应,吱吱地叫了一个晚上,弱小而哀切地声音乍听像只大老鼠,细听之下才能听出是只小狗。第二天,小敏一家三口焉了一天,个个哈欠连天。到了晚上,在老公的唠叨声中,小敏和天一硬着头皮又将贝迪抱回了家,出乎意料地是,小狗贝迪居然一直很安静,无论小敏怎么逗它,它都只是个缩着头往人胳膊弯里钻,再到后来,干脆闭着眼睛再也不睁了,无论怎么拨弄,它只是蒙着头睡。得到安静的小敏和天一快快地完成家务和作业上床睡觉了,直到半夜才被贝迪的叫声再次吵醒,但也就安抚了二十来分钟,狗贝迪就安静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贝迪越来越活跃,牙齿也硬起来了,腿上也有劲了,咬上人生疼,它再也不是一走一摔的样子了,每天等到小敏她们进屋,它就欢势地又跳又跑,撕扯着人的裤脚撒欢儿。再到后来,只要有人走动,它就跟前跟后,左冲右突地,小敏扫地它叨着笤把死拽着不松,逗着小敏把它摔成各种形状咻咻地喘气;小敏拖地它咬着拖布一角像拖布的尾巴一样被拖着在地板上东撞西打也决不撒口,而且不管谁走路,它都绊在脚底下让人左一脚右一脚地。慢慢地谁也不提送走它了。而且小敏还给它铺了舒服的毯子,定期给它洗澡,俨然成了她们家中的一员。

然而,随着狗贝迪的牙齿越来越硬,它开始咬能咬住的一切东西,有时甚至冲上去抱着人的脚脖子就一口,要不就是看到谁脱鞋穿袜子之机伺机啃人的脚趾头,小敏总是作势要打它却又下不了手。也许是因为小敏对它最好,又是给它喂食,又是给它洗澡,它便一步不趋地跟着小敏,到最后竟然连睡觉也转移到了小敏的床头底下,害得小敏听到它哈欠、抖毛、啃床头的声音通宵失眠。

于是,送走贝迪又成了她们谈论在嘴边的话题,直到听到骨头样的狗食玩具,送走狗贝迪的事才又慢慢搁置下来。当小敏告诉天一有狗食玩具的时候,天一兴奋地又跳又叫,并且配合嘴里周杰伦歌曲《双截棍》的节奏把肥嘟嘟地小屁股扭了几扭,又在地上跳了几跳,嗷嗷地叫了几声才安心地写作业去了。小狗贝迪在他的脚边又是啃又是磨地闹腾,米黄色的小身躯儿一会儿作势匍匐,一会儿冲锋跳跃,一会儿又撕咬着天一的鞋带儿仰卧式地暗吼,听到响声便撒欢儿向有动静的地方俯冲。动静常常是小敏弄出来的,她天天都得扫地拖地,通常是右手拿着笤把扫地,左手拿着手提簸箕,一扫一放一收,随时将垃圾归置进去,声响就是这样一扫一搁时发出来的,于是小狗贝迪便丢开天一的鞋带俯冲过来跳跃着咬住小敏笤把的一角,就那样死死地咬着不松嘴,任由你怎么扫地,甚至把它拖成各种形态不同的毛绒团儿也不撒开,气得小敏扫不成地,于是摞下笤把抓住贝迪的两只前爪提起来就势躺倒在沙发上歇息起来并逗狗儿玩一玩,贝迪时而温顺地铺平在小敏的胳膊上一动不动,时而在她身上跳跃冲撞,但是只要小狗贝迪接近她的脖子她就赶紧拉开,她受不了小狗贝迪嘴里有些狗味道的气息,也是对动物本能的防备,耽心会传染上什么不好的疾病或者细菌。但是天一却不在乎,无论小敏怎么说教,他总是将小狗抱得离脸很近,而且撒娇般地把小狗举过头顶,然后放到与头平齐,威胁地盯视着贝迪黑豆豆一般的眼睛,随后把鼻子对到贝迪黑色熊掌般质感的鼻子前碰碰故作嫌弃地把小狗摞在沙发上。如此这般,小敏就一方面嫌弃贝迪的口气,一方面也被它疯狂地撕咬各种家用物品,并且在半夜她睡觉地床头时不时地翻腾啃磨备受折磨。如今,听到有这样一种物品,不仅能让小狗贝迪口气清新,而且也能使它专心啃磨骨头而不再撕咬物品。于是,小敏和天一就眼光大亮,对视着嘿嘿笑。等天一刚完成作业放下手中的笔,小敏就迫不急待地带上天一出发去寻找这种狗食玩具去了。然而,狗食玩具是找到了,但是买回来贝迪却并不是很稀罕,常常是丢给它几根含一含便被它摞到一边了,甚至连瞅都不瞅一眼,时间再长点,就干脆不见了,也不知被它给藏到了哪个角落,它或许本能地就排斥这种骗人的东西和我们的小鬼把戏。然而,因为要定期给贝迪买狗粮,定期见英子也就成了每星期的必修之课。为此,小敏认识了英子,并将狗食玩具起名为“鬼符一号”。

卖狗食玩具的女孩叫英子,是一个聪慧、善良、典雅而又阳光的女孩,但眼神里也时常透露出一种深藏的悠远和宁静,流露出不易觉察的落寞和无奈。她来自一个偏远的小镇,那里小桥流水、天清水秀,但是也阴湿潮冷、悠远清幽。

来自小镇的英子,出落得像朵莲花,但又沾染了古镇的幽暗,所以典雅而妩媚。骨子里的妖娆之气是英子自己所不知道的,时不时流露出来的,仅仅是一些多愁善感而已。但是,直到轩的出现,英子才发现自己像缺水的藤条、干涸的鱼儿,孤独的行者,只要依偎在轩的怀抱里,便像干涸的鱼奔入了大海、缺水的树根扎进了土壤,沙漠的行者找到了绿洲,搂抱着像要嵌入互相的身体,久久地不愿分开,奢侈地享受短暂地踏实与妥贴,恨不能就此一生。

但轩到底还是别人的,他总是在欢愉和享受过后,找个时间不早或钟点房到时间的理由就催英子离开,他们总是一前一后下楼,然后开车离开。开始的几年里,不管是去还是回的路上,轩都会腾出一只手紧紧地握着英子的一只手,那种紧握像是松开了就会消失一样,后来慢慢地回想起轩那只手掌的厚重时,英子才慢慢回味过来其实是自己在紧紧地握着轩的手握得手掌发酸,指头也似乎生生地嵌进了轩的手掌或手背里,再到最后,英子回想起来总也想不起当时是怎样的一种握着的方式,不是大手攥着小手,也不是十指相扣,就是握得很紧的那种,但具体地怎么样却想不起来,似乎哪种方式也不是。英子和轩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无外乎就是些每天在做些什么等一些琐碎的事情,但却充满了生机和趣味,既轻松又开心。但越是美好的东西越容易失去,英子最怕的就是离开的时候,轩将车停下,她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每此都感觉到一种被抛弃的屈辱和被迫离开的失落。但离开还是要离开的,等待是无期限的,前几年是隔三差五地见,天天十几个电话,再到后来每星期见,每天一两个电话,再到后来每个月见,几天一个电话。直到最后,只要英子打电话,轩不是忙就是烦。轩已经变了,但英子还停留在原地。就这样,轩要离婚娶英子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地冷落了下来,轩把买了备好要结婚的房子也卖了。轩似乎是开了个真实的玩笑,却让英子彻夜难眠。彻夜难眠的英子开始无休止地给轩打电话,不接就不停地打,关机了也不停地打,最后,轩终于彻底烦了,用恶毒的话骂英子,甚至杨言要雇人杀了她。英子的心在流血,但意识却仍然无止息地想念着轩,她觉得自己要疯了,天天睡不着觉,满心满眼全是轩的影子,轩越是不见她,她越是想念。有时,轩也有心情好的时候,偶尔接了英子的电话,把他带到秘密的地方,仍然像最初的时候那样热切和渴望,对英子依然时最初时候那样温柔和周到。英子像一棵濒临绝望的植物逢见了甘霖,就又蓬勃地生长起来,如花般娇艳了后又在等待的摧残中备受折磨,很快又枯萎下去,周而复始,有始无终。英子停止了打电话,但开始整晚整晚地做梦,梦里总梦见江南的小镇、潺潺的流水、葱郁的植物和幽深的巷子。终于,英子在一次实在忍不住给轩打了电话后,被轩一顿狂骂,气愤的声音让英子的血液直接凝固。

英子走了,跟谁也没说就离开了。原本,她也没有几个朋友,过去的三年里,她每时每刻都在孤独中等待,等待轩给予他的那份独自芬芳的樱粟花一样妖艳而又热烈地爱情。她知道,自己中毒了,爱上有妇之夫,中了最邪性的毒药便百毒不侵,无论轩怎样打骂她,她依然想念轩。

英子回到了古镇,像一个出走后变作幽灵的影子,白天在老屋里闭门不出,晚上出去沿街摆摊贬卖一些银饰,然后通宵在酒吧里喝酒。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的英子,在老街老房子里麻木和昏睡,日子倒也像小桥下的潺潺流水,无声息地就流走了。父亲日复一日地打制银饰,母亲在老屋门口制作姜糖现卖,无暇顾及女儿的反常,这种感觉常常让英子产生一种幻觉,似乎她是上天无意掉落的一个纸屑,随风飘飞,无处可落。

又是一天,英子喝得晕晕乎乎,被两个小年轻架着送回家一睡不起。梦中,她走回家去,穿过一个坟茔一样的场地,但似乎又是一个巷子,里面是建筑垃圾和坟堆被人经常走路踩踏得高低不平的道路。一走进巷子,英子就看到纠结到土里的一块、五块的纸币,英子俯下身捡拾起来,不想到处都是,有的被泥土掩映着,有的散落在路边,英子边走边捡,越捡越多,最后干脆也不折叠整齐了,从泥里抽起捡出来就一把一把地往包里装,那条路似乎永无尽头,英子捡啊捡啊,最后那个累啊,觉得一个世纪过去了一样。英子恍然中看到一家饭店兼小酒馆一样的地方,英子一头扎进去在一个长条椅子上坐了下来,拽过包掏出一把钱整理起来,她本想在这家酒馆里把钱全部整理一遍数数一共有多少,但就在这时,他看到了轩,他似乎带着一个孩子,似乎还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老太太。轩就那么脸红红地看着她,不知是酒气还是因了她而尴尬,总之她看清了那个女人,高挑而干炼。于是,英子就想迅速地离开那个地方,但是两个小混混模样的年轻男人怪模怪样地坐在了她对面,她想起了怀里的包,以为那俩人是盯上了她包里的钱,就把包抱在怀里想夺路而逃,但是,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那两个人就那样怪模怪样地站起来了,似乎还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她再回过头去看看轩,他居然也就那么怪模怪样地笑着。她冲出门去,两个瘦鬼一样的人也随她夺门而出,门外是灯火阑珊的街市,一座天桥样的雄宏的拱形桥在正前方,英子走上桥的时侯,路边都是摆地摊的,但奇怪地是全都卖一样东西,那就是软软的狗骨头。英子随手拿了一个在手里把玩,也没有人反对她,也没有人向她收钱,就当她不存在一样。于是,英子就捏着狗骨头一样的玩具飘飘悠悠地走了,走过了奈何桥,走向了天堂……

当英子一脚踩空醒来的时候,一只小狗在她的手边拱来拱去,听到外边有游客询问妈妈姜糖的声音,父亲打制银器的声音也当当地……

英子起来收拾行李又像来时一样突然消失了。回来时英子辞去公职注册了一家宠物用具商店,并向工商局申请了狗食玩具的专利,将玩具样式原模原样就设计成了那场梦中把玩过的骨头玩具的样子,但是只生产了骨原色和桔色两种,一如她生命中原本的样子和曾经绚丽爱情的颜色。

当英子见到小敏时,她惊骇和呆滞的眼神让小敏诧异,小敏以为她原本生就那幅模样,就没有太在意,而是随意地选取了一包狗粮、一只草编的小狗卧具、一袋桔色的狗食玩具,只是奇怪从交钱到离开,英子都是惊骇地。

后来因为每周都去,和英子熟了,她才不那么惊骇了,但也总是疑惑的眼神看着小敏,小敏禁不住问英子为什么那么怕她,每次见她脸都是惨白的,她却直摇头。直到有一天,她告诉小敏那个梦,告诉她那两个带她走的黑白无常,还告诉她走前曾经见过她。

小敏不寒而悚起来,市场也虚晃着,像地狱的街市。

英子说,想想最初见轩的日子其实就是一个噩梦的开始,但英子被噩梦魇住了就再也没有醒来。

大学毕业英子就没再回小镇,而是随着男朋友来到了K市,也许是英子幸运,也许是就连上天也比较贪恋美丽的女孩。总之,英子很快被一家行政单位接收并工作了,但男朋友却难违父命回了老家。就这样,一棵美丽的南方藤条却无意中播撒到了戈壁的绿野上。行政单位在九十年代还不是很吃香,但工作环境优越,上班时间比较规律,也是让人羡慕的。男友的离开并没有给英子带来十分的痛苦,只是落寞和失落了一阵子就被新鲜的生活和忙碌的工作冲淡了。尤其是报到的第一天,英子清纯的形象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头发是黑色如瀑的长发,衣服是纯白底色黑色圆点的丝网小背心配搭了米色的丝质长裙,鞋是白色的牛皮小凉鞋。在人们注视的眼光中,英子穿梭在单位和宿舍之间来来往往。她像公主一样被男孩子们崇拜着,但是太漂亮的女孩总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小年青们都是远远的注视和暗恋着,不敢有太多的举动。当然也有大胆追求她的人,当中,有领导给介绍的公子哥、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小男生、有自恃清高的教师青年,也有社会上的纨绔子弟,有的人死缠烂磨,有的人含情脉脉,也有的人无论寒暑上班护送,但是英子一个也没有动心过。她喜欢的是那种有着坚毅眼光,有着冷峻外型的男生,但是,目之所及,不是青涩、就是稚嫩,或者就是自命不凡,她感受不到那种生命中的厚重,感受不到那种温暖中的野性。直到有一天,在一个培训班上,英子看到一个斜倚着门跟一个春光灿烂的女孩聊天的男人,他很有力度地给那个女孩递了一支烟,然后自己也抽出一支点燃狠吸了几口冷漠地注视着走廊的尽头。英子出现时,他怔了一下,然后,紧走几步将烟头扔进反方向走廊尽头的垃圾筒里,然后朝英子迎面走了过去,那种霸气和冷气令英子从未有过的震憾,她羞怯地低头走过。下课了,英子收拾好物品准备回家,但后背被人敲响,她转回头去,脸瞬时红成一片,上课时碰见的那个男子不知啥时坐到了她的身后,一身酒气地向她说,也像是在给周围的男生说,脸上露着一份坏坏的笑,语气是一种陕西人特有的执着口吻:“哎,这个美女能不能给个面子下午一起吃个饭”,英子窘极了,不知怎么应答,于是,那男人霸气地站起来说:“那就这边请”,并向门口的方向作出了请的手势,看着班里的同学几乎快走光了,只剩下他们几个,在看似调侃却又无比执着和真诚的邀请声中,在大家哈哈地笑声里,英子鬼使神差地挪动着脚步跟着他们上车、进酒店,然后接受满桌子的人向她的敬酒,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山寨夫人一样,接受着大王手下的礼拜。从未喝过酒的英子一杯一杯地和这些人碰杯,甚至都没看清一群人长什么样儿,只是记住了那男人有些鹰一样突出的冷峻的眼睛和饱满的额头。然后,他们又去了一个酒吧兼作歌厅的地方,舞池里有人在跳舞,有人在唱歌,他们围坐在稍远的一张圆桌上继续喝啤酒,英子已记不清喝了多少酒,只记得她后来也开始含笑跟他们猜拳、碰酒,玩得不亦乐乎。醒来的时候,她在一个面包车上,坐在前座,开车的是一个有点胖,留着寸头的有些匪气的矮个子男人,那男人英子仔细想了一下记起来了,去酒店、去歌厅都是他开的车。英子脱口而出“他呢?”,那男人当然知道英子所说的“他”是谁了,他憨厚地笑着告诉英子:“张哥回家了”,英子顿时懵了,潜意识里,她觉得应该是跟“他”在一起,但现在他回家了,却让司机拉着她无目地的瞎转。于是,她生气地说:“那你送我回去”,那男人又憨憨地说:“张哥不让,他让我拉着你转,到天亮了给他打电话。”英子恼怒了,当即要拉开车门下车,那男人怕她跳下车伤着,马上停下了车,却用手死死地拉着不让她下,她又踢又咬他也不松手,等她闹够了,他又拉着他开始转,但只要她一准备开车门他就马上停下车拉着她不放手,就这样一直闹到天光放亮了,走走停停英子感觉半个世纪半个城市走过了。她彻底累了,口气也放温和,说想喝水,但那男子马上意识到她要干什么,打眼望了一下四周说没有商店开门。她无奈地靠在车门上沉默,有气无力地要求他给“他”打电话,那男人说:“张哥说了,天亮之前不许给他打电话”,于是,车子依然在滑行,当最终天光大亮,车停到一个小区模样的门口时,那男人拿出“张哥,你出来吧”。隔了有二十来分钟,先前的那个男人披着一件黑色的棉皮夹克出来了,嘴里叨着一支烟,刚吸了个头。英子恨恨地看着他上车,然后厉声说:“送我回家”,但那男人说了一个地方的名字,开车的便调头行驶了起来,英子不知道他们搞什么鬼,便恨恨地不再吭声,直到车子停在一个像宾馆的院子里时,英子才反应过来。她惊诧地搬开车门准备跳出去,先前的那个男人抢先一步下车从前面接住了她,她在他怀里又撕又咬,很快,开车的那个男人也下来了,他俩干脆将她抬起来往里走,英子又踢又蹬但都无济于事,她很快就被他们弄到了二楼的一个房间里。她被那个男人搂到被子里连被子紧紧包起来的时候,她才感到彻骨地寒冷,浑身像筛糠一样地抖了起来。男人就那样紧紧地抱着她,并且不住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后来,英子彻骨的寒冷都被他融化了,她没感觉到温暖,但她驯服了,瘫软在他怀里开始抽泣,那个男人就是轩。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没有温暖起来的身躯注定了她没有幸福的一生。那次之后,她不可遏制地爱上了轩,无时无刻不思念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他也一改放荡不羁的感觉,认真而厚重起来,他们彼此诉说着思念,有时电话打到半夜,逮着空儿,他就会开车过来拉着她去外面,逛街、吃饭、亲热,销魂蚀骨的感觉令他们恨不能厮守终身。男人甚至开始策划他们的一生,给他规划未来的蓝图,私下里给她买了大房子,将她捧在手心里恨不能化了。英子像公主一样地生活着,幸福而又痛苦,幸福的是爱情像潮水一样将她淹没了,她觉得自己找到了自己最爱的人,而他也爱着自己,这让她陶醉不已,甚至在见不到他,不能给他打电话的日子里,英子也从未怀疑过他的爱。痛苦的是无尽地等待和刻骨的思念让她倍受折磨。她不能手拉手跟他在大街上逛,不能在她想念的时候随时见到他,而他也因为爱奔波于家庭和她之间,备受煎熬,人越来越憔悴,有时突然间来接她,把她拉到车上无目地的转,然后默然地停车,抱着方向盘痛哭。英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她没有过爱人,没有过家庭,她并不知道一份家庭的责任对男人意味着什么,而一份刻骨的爱又对男人有着多大的诱惑。但是,再好的爱情也经受不住时间的检验和岁月的打磨。

轩提科长了,听说是因为跟某市的一个女市长好,所以提拨得快,那位女市长人称是猴子,连跳两级,市长当得风声水起。英子不相信,因为她深爱着轩,三年里一时一刻也没有将心思从他身上移开过。但是才刚刚三年,尤其是轩提科长以后,突然就对她冷漠如冰,对她避之不及,常常连电话也不接。英子的心像猫抓狗挠一样,痛得滴血。她受不了这样种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于是就打他电话,想约他出来谈一谈,让他给她一个说法,但是每次都是她不停地打电话,轩却不是说忙,就是说过会儿给她打过来,要么就干脆关机,最后轩还研究出来一种高明的方法,那就是她打电话过来只响一声便自然转到盲音上去了,弄得英子也不知道到底电话是通的还是不通。到最后,英子感觉快要疯了,她就是要一个说法,哪怕是轩直接向她大吼“我爱上别人了”。但是轩从来没有对她这样过,她把电话打急了,轩也会十天半月地给她回一个,跟她将近期的工作林林总总地汇报上一番,说到底就是忙。英子已经彻底缴械投降了,只要他一个电话,无论是半夜还是五更,也不管上不上班,跟上他就走。轩依然对她柔情倍至,俩人如鱼得水恨不能就此死了,甚至,轩在野性地时候会将英子举过头顶,让英子撒尿他来喝,英子撒不出来他就抱着英子哄,直到英子撒出来了,他喝得像接着水龙头喝水。英子有时会傻傻地说:“干脆私奔算了,到一个就我俩的地方隐居一辈子”,前些年的时候,轩会陶醉地搂着她说他也想,但是还没有赚够充足的钱,出去了他们没法儿生活。三年过后,有时英子魔怔了再说时,轩就明显地反感了,淡淡地说:“哎,还有儿子呢,不光是我们”。就这样,英子的生活由幸福转向了噩梦。

英子说,让她走出来的那场梦,其实就是老天给她下的一个生死咒,再不走出来她必死无疑,而那骨头玩具,不过是从死到生的一个符号而已。

于是,小敏给那种狗食玩具起名为“鬼符一号”。就此,小敏也陷入了噩梦,因为英子告诉小敏,轩就是小敏的丈夫,她第一次见小敏就觉得在那场梦里见过她,在她刚看到她疑惑的同时,就看到了打开车门下来等小敏的轩。但是,英子告诉小敏,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没有什么想不通了。但小敏呢,她一直以来引以为豪的幸福生活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肮脏,而她一直引以为豪的丈夫,最近升了处长的轩,她又如何去面对。“鬼符一号”像贴在他们家的咒语,让小敏哆嗦不止。轩却装作没事人一样,发现英子又回到了K市也无动于衷。

后来,英子还告诉小敏,轩也发现她又回来了,前不久还到宠物用品商店威胁过英子,如果英子把他俩的事说出去让他当不成处长,他一定不会放过英子…

小敏觉得“鬼符一号”贴到了自己的脑门上,连狗都不吃,而轩却把玩得津津有味。

作者简介

宋海霞,女,76年生,系嘉峪关市作家协会顾问,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发表散文《雪的启迪》、《爱的海洋》、《笑对人生》、《听秋》、《五月情怀》、《童趣》、《营造生活》、《形与影》、《解惑爱情》、《驼玲风情》、《晨曦中的嘉峪关》、《秋日物影》、《喜欢秋的静美》、《安享童年的老人》等百余篇,收集于《花开的痕迹》文集,著有小说《人皮面具》,小说《鬼符1号》发表于《厦门文学》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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