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届嘉峪关市文明家庭候选家庭的公示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嘉文明委〔〕24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引领更多家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以小家庭的文明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市文明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过推荐、初评、复审等程序,推荐产生了53户文明家庭候选家庭,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候选家庭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从向市文明办反映,如无异议将按程序予以命名表彰。
公示时间:年11月15日至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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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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