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创城有我
嘉峪关市司法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
年是嘉峪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的关键之年,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嘉峪关市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党旗竖在文明创建主战场,党员身份亮在文明创建第一线,充分调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党建与创建工作深度融合,使党的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全面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组织引领树好形象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在安排部署下实功夫。嘉峪关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包街”责任制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环境卫生好、交通秩序好、绿化美化好、基础设施好、市容市貌好、居民评价好的“六好”标准,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议4次,集中研究“包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主要问题集中攻坚行动的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
在对标对表上下真功夫。紧紧围绕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支部的组织优势,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嘉峪关市司法局主要工作任务要求,持续巩固“党建+创建”行动,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优势,拓展“家庭法律顾问”“公证进行时”“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行动,优化公证、法律援助等党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窗口,在强化志愿服务中树立党组织形象。
主动担当积极创新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示范带头抓创建。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具体包抓。在“包街”工作中,将区域内的36家商铺、2家定点水果摊、国泰酒店路口西南角、广汇小区北门前等40个重点区域点位,分解至处级领导,各领导率先垂范,每天深入志愿服务一线,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确保每个商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网络,把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通过强化班子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抓好阵地拓展,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狠抓落实抓创建。着力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做实”上发力用劲,在着力解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和新时期党的建设各方面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控、普法依法治理、便民法律服务等文明城市创建方面的示范引领,真正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为民服务上,形成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跨越发展的共识与凝聚力。
积极创新抓创建。着力在工作思路、组织设置、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品牌打造等方面发力,切实解放思想,紧跟时代步伐,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机关党建政治引领和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打造“法治机关”“政治机关”。
提高自身辐射他人
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先锋模范作用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积极抓好党员志愿者的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志愿者自身素质、增强党员志愿者履职能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司法行政系统的应有贡献;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对党员志愿者理论学习内容、学习计划、学习时间、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作出相应要求;大力开展读书学习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活动、勤俭节约活动、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提升党员志愿者党性修养和文明素质,培育良好的学习风气;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打造“普法志愿者先锋”“红色志愿者律师团”“党员志愿者调解队”等法律服务志愿品牌,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余次,参与人数累计余人次。
来源
嘉峪关市司法局
编辑
甘肃省司法厅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党建|嘉峪关市司法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