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印发《果园—新城墓群保护总体规划》。
“果园—新城墓群”为国务院年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布于嘉峪关和酒泉两市,其中嘉峪关部分为新城墓群,酒泉部分为果园墓群,共有墓葬余座。其墓形独特,墓葬建造不用任何粘合材料,全部用干砖叠砌而成,多为二室或三室,壁画内容取材广泛,画法简练,画风朴实,反映出河西地区当时的社会生活及民风民俗,对研究河西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农业生产、环境等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年4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嘉峪关、酒泉两市的文物部门协商,由嘉峪关市文物部门牵头,共同编制《果园—新城墓群保护总体规划》,委托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历史研究所进行编制。经资料搜集整理、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地面测绘、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大量工作,在多次修改完善后,于年8月26日通过国家文物局批复。
《果园—新城墓群保护总体规划》的公布实施,为“果园—新城墓群”的科学保护利用和下一步申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