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市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播出秩序,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全市的广告播出情况,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的积极作用,市文旅局于11月5日下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嘉峪关广播电视台、酒钢新闻中心广告播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我市两家播出机构是否依法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是否建立健全广告发布登记档案、广告播放是否严格遵守节目三审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广告、广告播出的时长、时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方面开展。经过检查,我市两家播出机构能够严格遵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广告经营活动,广告播出规范有序。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广播电视行业要切实履行新时代主流媒体职责使命的责任意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文旅局将与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治理合力,继续强化主流媒体社会责任建设、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