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市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涌现出的创城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经过全市范围内自评推荐、初步审核、征求意见,形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拟表彰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者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年7月18-23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子邮箱:jygwmbc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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