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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2/16 19:29:00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存在困难。为进一步贯彻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其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活动的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立案、调解、递交材料等事宜,建议优先使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平台,尽量避免现场申请。

1、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申请立案和案件查询,可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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