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专项整治医疗药品广告
本报4月18日讯(张建平)今天,省卫生厅印发了《河北省2013年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本月起,利用6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以下五类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审查内容刊播、夸大治疗功效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以人物形象代言,故事短片变相发布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利用络宣传,街头发放信息卡、宣传读物等其它方式发布医疗药品广告信息,特别是通过络咨询和以街头发放非法出版物的形式发布违法涉*、涉性医疗药品广告的行为;利用标签、说明书宣传消*产品治疗功效或扩大适应范围的行为;冒用医疗机构、盗用专家名义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广告的行为。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和曝光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对涉及的医疗机构要记录不良执业积分,直至吊销诊疗科目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药品要限期整改和暂停销售,对涉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涉及的企业和产品要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