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促进中部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部署
新华北京7月2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在世界经济不景气、外需不振的情况下,为扩大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采取的重大举措。
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决策实施6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中部地区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中部地区总体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主要经济指标都有了积极变化。
中部地区在全国区域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中部地区的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等六省以全国10.7%的土地承载了全国28.1%人口,其经济增速已连续4年超过东部。去年,中部六省全部进入“万亿俱乐部”,GDP总量突破10万亿元大关,占全国的20.1%,比2006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六省经济增速超过两位数,高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
尽管如此,制约中部地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中部地区主要经济指标人均水平较低、“三农”问题突出、经济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依然存在。由于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中部一些地方发展方式较为粗放。
为此,中央*府及时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策措施,不但可以促进中部地区跨越发展和加速崛起,还有利于充分激发中部地区人口、市场、资源、区位方面的优势和潜力,服务于扩内需,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的大局。
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为确保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任务包括:在中部地区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和储备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等。
为完善交通运输条件,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全面提升中部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
针对六省现状和发展需求,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了支持重点地区发展,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方位扩大开放等任务,并对支持武汉、郑州、长沙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问题作了进一步部署。
在加强对中部地区的*策支持方面,国务院提出,加大中央财*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财*保障能力,支持中部地区改善民生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总之,《若干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加强粮食增产,保障粮食安全,还有利于中部地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