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刘莹)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目标任务,到年,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三网融合”覆盖乡村,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乡村群众获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该《方案》从四个方面采取16项举措,全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资源,将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业务与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业务紧密结合,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支持“律师进社区”“农村家庭法律顾问”、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定期提供巡回服务、蹲点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依托“”网络、热线平台,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等服务。
创新法律援助方式,优质服务困难群众
进一步扩大服务对象。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的援助。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推动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进一步突出精准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依托甘肃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等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优化乡村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完善“律师进社区、农村家庭法律顾问”工作,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七个一”活动。支持引导全市镇村坐班、家庭法律顾问律师至少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一次“法律需求”调研、一场次的“乡村振兴”法治讲座、一场次的涉农法律咨询、一次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参与一次乡村换届选举。优化乡村营商环境。聚焦农村农业重点产业项目,为乡村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法治体检”,为乡村民营企业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官一律”等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发挥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职能。全力开展“公证助力乡村振兴”“鉴定机构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创新乡村法治建设,精准推进乡村普法
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在农村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一对一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发布信息服务”“上门服务”及“预约服务”的多种模式,开展面向家庭的订单式、精准化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结合市域社会治理,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优先在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中培养“法律明白人”,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实施法治文化“一村一品”工程,推动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大力推进农家法治书屋建设,丰富农村普法形式,创建一批乡村法治节目,推动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等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嘉峪关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