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经玉门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全市居民要主动报告自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额济纳旗,10月9日以来有张掖市,10月10日以来有酒泉市金塔县、兰州市、湖南长沙市、宁夏银川市、贵州遵义市,10月14日以来有嘉峪关市,10月20日以来湖北天门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登记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得少于三次核酸检测。与公布的阳性病例的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玉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并落实好核酸检测等工作。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玉人员和“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遵守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的房屋应满足单人单间,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并承担相应责任。乡镇、社区(村组)必须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并做好关爱服务,靠实责任人落实好管控措施。
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非必要不离玉,不前往嘉峪关、金塔、内蒙古额济纳旗、张掖、兰州、贵州、银川等地。
五、暂时关闭全市所有A级景区、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演艺场所、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洗浴中心、棋牌室等。暂停举办文艺演出、展览和聚集性群众性文化活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通风消毒、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六、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停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应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验码通行,减少聚集,缩短排队时间。从10月21日14时起,各检疫卡口对确诊病例所在城市来(返)玉人员全部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如不能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就地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但未满14天的,通知目的地继续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至期满。
七、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如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八、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