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一个奇幻的城市,戈壁、城楼、草湖、荒漠、方特、民宿……除了海洋,你要的全都有!
目前,嘉峪关市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为全国唯一入选的地级市。
年7月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甘发〔〕7号),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激发内生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提升品牌形象,培育客源市场,加快建设丝绸之路沿线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和休闲消费型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年7月13日,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峪关市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补贴奖励办法(试行)》,有效期为2年。补贴奖励范围是嘉峪关市从事文化旅游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市外组团来嘉旅行社、其他相关团体、组织和个人。
嘉峪关市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补贴奖励办法
今日精选
七大冬春季旅游优惠政策
(一)旅行社引客入嘉补贴奖励
对在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旅行社组团方式组织境内外游客来嘉旅游,购票游览收费景区的给予旅行社每人10元的补贴,购票游览收费景区且在我市住宿的给予旅行社每人20元的补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按照所对应补贴标准上浮50%给予补贴。
旅行社组织境内外游客来嘉旅游,对当年地接人数累计1万(含)人次以上的,除享受第1项补贴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开通直达旅游包机的境内外旅行社,游览收费景区且在我市住宿的,座(含)以上补贴4万元/往返架次。
(二)会展、赛事等活动补贴奖励
对各类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包括政府组织及市属各部门)在我市举办的各类会议、节会、赛事,活动2天以上(至少住宿1晚),且参加活动的市外人数不少于50人的,经审核认定,按市外人数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各类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包括政府组织及市属各部门)引进的各类专业会展,举办3天(含3天,不含布展时间)以上的招展单位,标准展位(3m*3m)规模在50个(含)以上的,经审核认定,按每个展位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市场营销推广补贴
经嘉峪关市文旅局同意,在省内外设立的文化旅游宣传营销中心,组团入嘉人数超过人的,按年度签订并履行《旅游营销中心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每年给予宣传促销补贴5万元。
对利用微电影、影视短片、广播剧、剧目等文学艺术形式进行嘉峪关文化旅游资源宣传的原创作品,在省级以上平台进行展演的,按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利用摄影、散文、诗歌、书法、美术等艺术形式进行嘉峪关文化旅游资源宣传的原创作品,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按所得稿酬给予同等奖励。
对当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