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厅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号)要求,从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我市名企业退休人员和名“五七工、家属工”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和补发工作全面完成。
这次调整养老金,是自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6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依据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和实际年龄,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对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在普遍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一是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二是向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通过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人均增加.30元/月,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50元/月,“五七工、家属工”人均增加71.65元/月,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27元/月。
年1月至7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和8月正常发放的养老金一起于8月7日足额发放到位,9月起养老金仍于每月20日左右正常发放。
来源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丨翟丽娜
审核丨戴喆
监制丨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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