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名上班族来说,
最怕的就是每天的上下班,
汽车买不起,公交人太多……
还好有灵巧的电动车,
骑上它就好像永远远离了堵车,
自由穿梭在七拐八弯的小巷子,
免受堵车的痛苦。
不过随着电动车的推广普及,
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
各种闯红灯、逆行等现象层出不穷,
还经常引发交通事故。
不过这一次,
嘉峪关终于出手了,
电动车不是你想骑就能骑了。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嘉峪关制定了一系列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驾驶人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路面宽度7米以上的,从道路右侧边缘线算起,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1.5米的范围内通行。不得逆向行驶,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
电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看重点
驾驶应当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
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处50元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的,予以收缴,处元罚款。
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上道路行驶的,处元罚款。
电动车管理日益规范化,
所以嘉峪关的老司机们,
不仅要注意交通规则,
更要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哦!
今日话题
你有电动车吗?
对于这些规定你怎么看?
我就知道你“在看”审核:吴雯
编辑:王燕辉声明
嘉峪关广播电视台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