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退休人员:
“五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后,社会保险各项业务之间相互制约,每月核定缴费后,单位人员信息当月不得做任何变更(包括在职转退休业务),退休待遇计发业务必须等次月方可办理,为保证退休人员(包括新退休人员)及时领到养老金,同时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需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做如下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由每月10日调整为每月25日。
此次调整养老金发放时间,改变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望各位企业退休人员给予理解。
特此通知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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