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家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人不在少数,租房成了部分家庭增加收入的一条途径。但是,我市邹女士一谈起租房就郁闷,因为她把房子租给了一个骗子,非但没有给家里增加收入,自己的16万多元现金还被骗走,害得她负债累累。
酒泉农民程某今年还不满26周岁,长相斯文的他谁也无法把其与犯罪联系起来。但事实上,他早在年就因犯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年1月18日刑满释放。后来,程某结婚、生子,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安分守己,而是靠自己一张巧嘴骗钱过日子。程某和妻子本来在酒泉肃州区某林场租了一农家乐经营,但程某无心靠自己双手挣钱,而是四处骗钱。
为了自己逍遥自在,程某在嘉峪关租了一套房子。结果,他把诈骗的目光盯上了房东邹女士。
为了接近邹女士,程某不断以房屋下水堵了、电路坏了等为借口,让邹女士来出租屋处理。每次邹女士来到屋里,程某都要给她介绍他的“生意”。他说自己做服装、种子等生意,还在瓜州、下河清等地承包有工程,给邹女士他很能干的印象。另外,程某嘴像抹了蜜一样甜,一口一个“姐”地叫,也让邹女士颇有好感。
一番感情投资后,程某看到时机成熟,就开始向邹女士借钱。他不断以承包的工程需要资金、需要买车、需要修车、要买水泥等借口向邹女士借钱,并答应工程结束后马上还钱,还答应给她5万元的利息。邹女士对程某的谎言深信不疑,不断以现金、转账等形式给程某借钱,或者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程某用来套现。好几次,邹女士都是从别人手上借钱再转借给程某。邹女士先后给程某借款元。
年11月20日,程某因介绍卖淫被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行*拘留13日。这时,邹女士才发现,程某所谓承包工程纯属子虚乌有,在要钱未果的情况下,邹女士向警方报了案。
年12月3日,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市公安局雄关分局刑事拘留,年1月6日被逮捕。而他借邹女士的钱,已经被挥霍一空,根本无力偿还。
5月6日上午,该案在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程某对自己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
法庭审理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当庭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元。
一审宣判后,程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记者马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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